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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納稅人簡易計稅需要注意八個問題
《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增值稅計稅方法分簡易計稅方法和一般計稅方法。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征收率計算的增值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一般納稅人簡易計稅應當注意八個涉稅問題。
一、一般納稅人簡易計稅必須有特別規定,否則只能一般計稅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一般納稅人應當按照一般計稅方法,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有特殊規定除外,所以,一般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必須增值稅有特殊規定,在沒有特別規定的情形下,一般納稅人只使用一般計稅方法。
舉例: A物業公司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其取得轉售水費收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物業管理服務中收取的自來水水費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4號)的規定,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納稅人,向服務接受方收取的自來水水費,以扣除其對外支付的自來水水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但對該物業公同轉售電收入,因為沒有特別規定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所以,對該物業公同轉售電只能選擇一般計稅方法。
二、用于簡易計稅項目購買貨物等的進項抵扣
《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但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舉例:A建筑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其建造的工程老項目選擇簡易計稅,相應購買的用于簡易計稅工程老項目的建筑材料即便是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得抵扣。但對A公司在2016年5月1日后新購買的設備,比如塔吊,既用于工程老項目,又用于新項目,則其支付或承擔的進項稅允許全額抵扣。
三、簡易計稅購進貨物的進項轉出
一般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否進行認證目前并無明確規定,但因為不認證稅務系統會產生大量滯留票容易引起稅務機關的關注,建議對取得的不得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后再作進項稅轉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兼營簡易計稅項目、免稅項目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應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免征增值稅項目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
舉例:某建筑施工企業為一般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其中有選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有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該納稅人2017年1月繳納當月發生電費、出差費用、日常辦公費用等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并于當月認證抵扣,且該進項稅額為10萬元。該納稅人當月簡易計稅辦法的應稅收入為400萬元,一般計稅方法的應稅收入100萬元。納稅人因兼營簡易計稅項目而無法劃分所取得進項稅額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應轉出的進項稅額:應轉出的進項稅額=10×400÷(400+100)=8(萬元)。但在實務中,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和應稅項目收入并非均衡的,當期收入也許會出現只有簡易計稅收入,而無一般計稅應稅收入;或者只有一般計稅應稅收入而無簡易計稅收入,如果僅按照當期的收入占比計算不得抵扣進項稅有失公允,因此,現行政策規定,稅務機關可以按照年度數據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進行清算。
但對房產公司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兼有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免征增值稅的房地產項目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轉出按照“建設規模”占比進行轉出。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8號)的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兼有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免征增值稅的房地產項目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的,應以《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建設規模”為依據進行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簡易計稅、免稅房地產項目建設規模÷房地產項目總建設規模)。房產公司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兼有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免征增值稅的房地產項目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的,應以《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建設規模”為依據進行劃分,而此處的“建設規模”是建筑面積。
舉例:某房產公司開發A、B兩個樓盤,A項目適用簡易計稅方法,B樓盤適用一般計稅方法。2016年7月發生廣告費106萬元(取得專用發票,稅額6萬元),假設該廣告費無法區分專門針對哪個樓盤。A樓盤已符合交房條件,當月確認銷售收入為5000萬元。B樓盤尚處于預售階段,當月預售房款為2000萬元。兩個樓盤建設規模分別為2萬和4萬平方米,則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為2萬元[6×2÷(2+4)]。
四、簡易計稅應納稅額與一般計稅方法的留底
一般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當期銷項稅額小于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所以,一般納稅人一般計稅方法未抵扣的增值稅只能在以后抵減,選擇簡易計稅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不能沖留底稅額中抵減。
但對稅務機關檢查時查補的按照簡易計稅辦法征收的增值稅則有所區別?!秶叶悇湛偩株P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用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12號,以下簡稱“112號文”)規定,對納稅人因銷項稅額小于進項稅額而產生期末留抵稅額的,應以期末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秶叶悇湛偩株P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減查補稅款欠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 169號)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拖欠納稅檢查應補繳的增值稅稅款,如果納稅人有進項留抵稅額,可按照112號文的規定,用增值稅留抵稅額抵減查補稅款欠稅。
五、一般計稅、簡易計稅應當分別核算收入
《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兼營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從高適用稅率。因此,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以按照不同稅率分別開具。不同稅率可以在同一張發票上開具。
六、計稅方法確定后不得擅自改變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選擇簡易計稅的特定應稅行為,當然納稅人也可以選擇一般計稅方法?!对鲋刀悤盒袟l例》同時規定,一般納稅人發生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特定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但一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因此,納稅人應自行判斷是否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梢赃x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一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 納稅人要想改變原有的簡易計稅辦法,則只能在36個月后。
七、一般納稅人簡易計稅與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
在沒有明確規定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形下,一般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的,應當都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允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也就意味著在下一個環節是可以依法抵扣。一般納稅人簡易計稅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單采血漿站銷售非臨床用人體血液,可以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但不得對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2)納稅人銷售舊貨,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自行開具或者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3)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簡易計稅,按照征收率3%減2%征稅,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照征收率3%征稅,允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對營改增納稅人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銷售舊貨處理,即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4)對差額征稅的,勞務派造服務(含安全保護服務),選擇差額納稅的納稅人,向用工單位收取用于支付給勞務派遺員工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費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5)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向委托方收取并代為發放的工資和代理繳納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八、一般納稅人簡易計稅應當備案
一般納稅人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需要到主管國稅機關備案。一般來說,一般納稅人簡易計稅需要提供以下資料:(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簡易征收備案表》;(2)一般納稅人選擇簡易辦法征收備案事項說明;(3)選擇簡易征收的產品、服務符合條件的證明材料,或者企業符合條件的證明材料(符合簡易計稅的合同、結算單據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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